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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§。機緣尚未足顯。§。

小不點 台北

主題:誰能幫我翻譯一下!『 機緣尚未足顯 』這句話是什麼意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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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老師 答:【 安住其心 】

『 機緣尚未足顯 』這句話是什麼意思?

§

『 機 』機會。『 緣 』前因後緣。

時機未到。亦須等待因緣之意。

凡事『 盡人事聽天命 』。『 安其心守本份 』足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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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§。對於現時一般宮、廟、寺、堂 ( 壇 ) 等之修行道場淺。§。

       眾所皆知。現今之修行道場林立。且又寬敞舒適。甚至於金碧輝煌。無與倫比。一間比一間還來的氣派。所費不貲。然而此金錢之來源。全是由在家居士們所供養的財物居多。今由信眾或者是居士等所佈施之錢財。若只是一昧花費在建道場上。或者是於世俗上花費。如蓋醫院營運。或者是變相買賣一些佛像、佛書、佛珠、DVD、一些附屬品上。皆非『 正行 』。還有甚至於辦「 法會 」「 經懺 」等為收受費用及作為服務之事項。此等之事皆為「 世俗 」之事。只會更加今後攀緣而已。

       對真正要【 明心見性 】【 了脫生死 】【 跳脫三界 】等。皆是無關。徒增『 業因業緣 』甚至於會糾纏不清....。現今及未來雖能因此得益。但總會因而忘卻真正的修行方針。就是要《 §。解脫逍遙自在。§ 》。又今日所有修行的佛堂、寺、宮、廟、堂、壇等。皆非真正邁上此區域而行修之道。有者灌頂、有者加持、有者法會、有者康樂活動、有者閒談、有者規劃如何進財、有者以增加會員及信眾為主訴求、有者隨緣聚會度時間、.....不勝枚舉。

       甚至於國內外救濟及關懷等事項。又有慈善義賣等。或變成觀光廟宇等。諸如此類等活動。只能說是『 善法善緣 』而已。培未來之福份因緣足以。但要《 §。解脫生死。§ 》難上加難。於【 出家眾之修持者 】甚少出離及成就。更何況是一般修學之士。或是無出離心之人..........

       本人在此呼籲大眾。於今於後。對自身所行之『 身、口、意 』之行為將須保持【 明覺 】。並從『 修學之法 』及要『 佈施之對象 』。皆須慎重選擇及參考。能將自身所發心之『 財施 』善用。也對自身所要修學之道。及未來之去處。方向及所求。認真清楚的思惟及規劃。

 

§
修學在心何須眾道場
此心從來未曾有來去
行住作臥明覺中應對
當下觀心此既是真法

§
今望眾善等護持真法
但求一地續心法慧命

( 一地《 自心處 》之意。及在家修持。【 聖凡雙修 】)
心法玄功能積德修身
當世成就福處好延修

§
聖凡雙修在家修既可
修心及心修實地用功
一朝一夕皆從心下手
心在何處心法門中求
§

 

       現今臺灣宮廟之設立過多。造成有些寺廟已有荒廢之現象發生。相對貧苦之人亦未因此而受益。本人亦要在此呼籲。若有善心人士等要佈施金錢。應著重於真心修持人的身上或團體。以免讓資源多者亂其花費。只要多用心點既可做到。

§

修道修在心。用心只一點。閒時不費力。用時在明覺。當下能受用。
隨惻安自身。心性非在外。宮廟亦無關。何來擾心田。浪費眾生財。
今日未成道。來日必相報。佛家一文錢。受者豈堪擔?建廟作什麼?
貪財作什麼?稱師又作祖。須扛弟子業。受供於眾生。要渡其了生。
一知半解行。出家為什麼?有朝誤自他。轉業受不斷。還是自修好。
§
 
        『 收費 』與『 不收費 』之差別。及『 收費 』與【 發心佈施及樂捐 】之分別處。

       
收費是依事論價。談事情論法解厄至堂既須言價。此是收費之論....或問事定價。或賣物談法。或以行善之名募款。及其他名號捐獻....而以勸募集資行於眾善。使其效益倍增。並讓大眾可積無量福報。並無不可。差別在自由心念。沒有任何之壓力下心甘情願奉獻。非於當事人困窘之時而予取予求。弘法佈施亦非只擇富排貧。道場是必要的。且是能集氣增加能量與善行。唯獨非是競爭恩寵。於華麗堂冕。須以自心為道場。眾人問法於堂上直接應對效益方顯。勸之漏習。非全禁止。否則道法、佛法、及一切善法恐受拘束。此既是本人之原意。況道須人弘。求一地之際善傳萬秋。何以不為?

 
§
心法玄功應世傳
一世解脫三界環
心法門中現真詮
道場設立天地歡
§

續談:『 收費 』與【 自由樂捐 】及《 發心佈施 》是有差別的!

        『 收費 』:以物議價。屬交易行為。於當下成效。若是法會先議價。或暗示議價等。屬交易行為。於修行論之。或以出家眾而言。不但無功無德亦是造罪。甚至借佛教名彙取財。

        【 自由樂捐 】:沒有壓力之情形下捐款。又是無刻意造作之行為。如剛好在路上遇見貧困之人之捐款。或適逢出家眾化緣與義賣會等。

        《 發心佈施 》:由悲心善緣起因。尋找社會慈善之佈施機構佈施。或受人恩澤而心存感恩而佈施者.....。

以上三種為不同心性性質之因緣!

       再者:有真心修道者。無私奉獻並不求其所得。亦不受奉及捐贈。只以自力而行善積德。雖彰顯其清德。但總力微也。亦無法讓他人共襄盛舉。並其推展。斷其善根福種。( 善行無惡 )法無法利及大眾。自安其身。自修其德。難以德弘。力有所限之。

       另一種。雖多人弘道。先清後漸失其初衷真心。如建廟一事。費貲不斐。然無其效益。更無其德顯。圖增罪愆。何以故。眾生所佈施之財物。所用不當。浪費周張。自認弘法。於建寺廟等多為自利自用。效果不顯。功過相抵。實是虧欠於眾。有失修行【 戒德 】。因出家為求出離三道輪迴。引眾離苦得樂。受者有其責。使施者得其福 ( 慧 )。共同辦道。同進道果。期來日解脫。此為正求正得已。但現今全已變調。人員運用之消耗甚多。其修持者德性修持更趨為下。迷迷之因結來世良緣。卻斷此及浪費今生得人身之全。枉費發心入道門行修。卻只培未來之福而已........。甚至於離道更遠。自不覺知。誠憐是已.....嘆不息.....

       各道場之主事者應知。收其弟子須擔其業之職責。與未來善惡之因。原由在受其奉養。定要有其德性方能承受。亦於自身修持之境界上。須肩負起承先啟後之責任。非只是人前人後尊其師名。可知來日受報絕不輕呼。

有云:『 佛家一文錢。重如須彌山。欺心無實報。披毛帶角還。』

       
其他修行者。或上師及宮主等。雖非出家之師父。但責任亦是同等。受供之人。當自醒自覺。自利利他。並無私無我。才能免責....否則他日受報必分毫不差。【 自作自受 】

 
§
末劫時已過。已現正陽期。東方明珠現。明師在寶島。自性靈通顯。
心法玄功立。五方齊護持。等待天時際。密法皆普傳。復古歸元期。
§
 
 
福安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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